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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的通知

  • 时间:2024-11-26
  • 文章来源:贵州省应急管理厅
  • 作者:佚名

  

  应急〔2024〕90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应急管理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:

  为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,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。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》同时废止。

  附件:

  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.doc

  应急管理部

  2024年11月1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yjgl.guizhou.gov.cn/xw_5888722/tzgg_5888725/202411/t20241120_8611162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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