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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集中办公点执勤宿舍采购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
  • 时间:2024-11-28
  • 文章来源:安徽省应急管理厅
  • 作者:佚名

  一、项目名称: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集中办公点执勤宿舍采购项目

  二、中标(成交)信息

  供应商名称:安徽鑫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  中标(成交)金额:28635元(贰万捌仟陆佰叁拾伍元整)

  三、公告期限

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  四、其他补充事宜

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70号,联系电话:13514995007。

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。

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  (一)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  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  2、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  3、被质疑人名称;

  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  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  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
  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 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
 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  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  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  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  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  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  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  五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  名称: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

  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70号

  项目联系人:曹雄杰

  电话:13514995007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yjt.ah.gov.cn/gsgg/gsgg/14970632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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